远黛,目尽星光,唇齿盈盈,不染尘霜。林颂突然就不讨厌自己这一世变小了的身子了,至少她眼睛不再近视了,还修习了武功,才没能错过这么美的风景。
正在她看着慌乱一团的人群中那抹淡定镇静,如银河星宿中最闪亮的明星般的身影发呆之时,余光却看到那颗星辰身后一把明晃晃的利剑正向她的后心穿刺而去
此后经年,林颂一直在想,如果她那一年没提早一天下山,如果她没学武功,如果她没有条件反射的弹出那颗石子,如果她弹完那颗石子后转身就走,留那人听天由命又或者,如果她没转世穿越到这个世界来
怎么可能,她来到这个世界,就是来遇到她的,只那一眼,她就能确定。再不信什么一见钟情,再嗤之以鼻一眼万年,也都发生在了她的身上。
心不由己,身不由己,只能道一句:林颂啊林颂,你这个俗人,也免不了美□□惑!
十一年前,她还是二十一世纪几十亿人中,活得相当清淡的一个。三十郎当岁,平淡无奇的工作,领着还算可以偶尔逍遥快活游山玩水胡吃海喝的工资,一二知己,狐朋,七八狗友。
没谈过恋爱,没追过人,没妥协结婚。暗恋一个人暗了十年,将自己大好的青春都暗没了,还是怂的从来没说过,而后就是近十年的心如止水心无旁骛心若枯井,只差立地成佛了。
她死的很蹊跷,至今没确定,是因为她畏水还是畏高还是畏水加高因为她经常见江河湖海,没觉得自己畏水,她也常爬山登楼的,没觉得自己畏高。
可不知道怎么的,第一次坐大船出海,甲板也没山高啊,水还没走到深的地方啊,她怎么就那么往下一望,就直接眼前一黑栽了进去
从此以后,三十几岁的人,成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,漫漫无聊人生路,这一栽,又得从头走一遭。
她一直觉得这是老天爷嫌弃她上辈子过得太无趣,想给她一个完满的人生,有吃有喝有钱有权还有伴。可她一出生就被扔了,捡她的人没钱,穿的是粗布麻衣,住的是深山老林,过得是日日挥汗
她还是没死心,觉得老天爷是在攒个大的给她,在一个合适的时机,一股脑的抛给她,给她一个大惊喜。
可最后,可笑的是,上天给了她一个有夫之妇,还被临终托付妻儿,还被被托付的人狠狠扇了一个耳光,让她滚。
这世间的事啊,总是那么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。那一巴掌和那句你永远都比不过他,你不配,生生的将本想逍遥一世等老天大礼的林颂,送去了风沙漫天的漠北。
夏日的漠北热的异常燥人,风沙夹着热浪扑面而来,打在脸上都是烫人的疼。林颂猛灌了一口酒,望向茫茫无人的大漠,刺眼的阳光从沙硕反射进她的眼睛,让她有些恍然,突的忆起了五年前那一巴掌后,她夺门而出时刺目的日头。
五年了,像她如此健忘的人,忆起那半载的日子时,却格外的清晰,清晰到如在昨日一般。
当年的她虽武艺过人,却也还是少年的身子,一人对敌数十杀手,也没免得受伤。若伤在他处还好,她大可回山里泡老头子的草药桶子。可偏偏为了护住身后的人,挡住两方袭来的长刀,不得已上了手又上了腿,最后连瘸子都当不了,只能被人抬到了长公主行宫。
小腿被砍,伤到了骨头,虽因年少愈合的快,却也没快到可以翻过七八个山头回竹楼。林颂不知道自己是想要多留些日子,以此为借口,还是这腿真的就需要三个月才能翻山越岭。反正她留下了,享受了三个月有钱有权又有美人的日子。
三个月后,她虽回了山,却还是三天两头的往城里跑,带着山里采的人参鹿茸云耳蕨草等,到行宫蹭两天山珍海味,顺便见见长公主。

